1、至户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04室)领取并填写《 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准备如下材料:
① 填写好的《 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② 聘用合同书或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学位证书,需提供就读学校提供的证明,说明未取得学位的原因);
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 一寸黑白免冠大头照片一张;
⑥ 户籍管理办公室开据的《同意落户证明》;
3、携带准备材料至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同意落户手续;
4、至杭州市拱墅区公安局上塘派出所办理落户并领取常驻人口登记卡(户口),需提供一寸黑白免冠大头照片;
5、将常驻人口登记卡(户口)交回总务部户证室统一保管。
杭州市公安局地址: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
上塘派出所地址:上塘路通讯市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