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博士后工作站依托浙江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人员,实行浙江大学和浙大城市学院共同指导的双合作导师制度。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博士后,欢迎优秀博士加入。
一、岗位要求
1. 近三年内获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 申请者需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有较好的学术业绩和科研潜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公开出版过学术著作。
二、人才待遇
1.理工科年薪不少于40万元/年,人文社科年薪不少于37万元/年,包含杭州市博士后生活补贴。
2.按杭州市当前政策,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留杭,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享受市财政40万元博士后留杭补助;若认定为杭州市D类人才的还可申请购房补贴100万元。
3.博士后正常出站后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标准和要求的,可优先作为师资录用。
4.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额单列。留校录用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予以直接聘任。
5.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省级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或以浙大城市学院为第一单位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享受1:1配套资助。
6.学校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五险一金。
7.博士后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
三、招收计划
详见附件
四、应聘方式
学校全年接受博士后申请。有意向者请将详细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或临床诊疗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证明,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研究方向对应的招聘邮箱(详见招收计划),并请在主题上注明:应聘博士后+姓名+专业。
五、联系方式
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请联系各学院招聘联系人。
政策咨询请向浙大城市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1-88282515。
附件:2023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公告附件如下: |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博士后招收计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