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22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公布浙大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轮面试综合成绩的通知》(2023年03月26日发布)要求,浙大城市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工作已完成报名、笔试和面试环节,如有考察、体检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现将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公布如下:
岗位 |
姓名 |
准考证号 |
备注 |
专职辅导员1 |
王一鸣 |
130212300713 |
确认递补 |
具体考察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浙大城市学院
2023年5月9日